特别申明: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未授权任何机构从事委托代理服务,对创作主体在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截稿时间:2025-09-15

截稿时间:2025-09-15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展示长三角三省一市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和艺术创作面貌,呼吁社会各界关爱残疾人,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残疾人文化人才梯队建设,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残疾人文化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拟举办“2025年首届长三角三省一市残健融合摄影展”。

展览将通过摄影艺术的形式,定格、浓缩、再现残疾人群体追梦、逐梦、圆梦的精彩瞬间,用影像记录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方面的状况,以及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建设等有关残疾人工作的各个方面,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的氛围,体现城市温度,彰显人道主义思想,弘扬平等友爱、包容互助的价值取向,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长三角地区发展成果。

现面向长三角地区广大摄影爱好者征稿,入展作品除展出外,还将结集出版,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指导单位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上海市普陀区残疾人联合会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宣文处

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浙江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上海市普陀区摄影家协会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24:00(北京时间)

注:此截止时间为作品提交时间,逾期将不具备应征资格。

五、征集组别及范围

面向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等长三角三省一市的残疾人及各界摄影爱好者征集佳作。

(一)自强组:面向各类残疾人,拍摄题材不限,含非视觉摄影作品。

(二)爱心组:面向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不含残疾人),须围绕长三角地区的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拍摄,例如展现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成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生活工作状态,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等,作品提倡纪实性,作者和拍摄地点限长三角三省一市范围内。

六、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作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凡不符合要求的报送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不通知作者本人的情况下删除。

2.作品须切合主题,客观真实,向上向善,有意义有内容,生动展现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多彩生活和长三角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

3.作品中不得植入商业广告。

4.作品为纪实类,题材不限,单幅、组照均可。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在作品画面上添加任何边框、文字或水印。

5.作品创作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之后,在其他省市级(含)以上重大摄影比赛或展览中已获奖作品不建议投稿。

(二)格式要求

作品只接受电子稿件投稿至指定平台,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3-10MB。黑白、彩色均可。本次征集的作品注重真实性,谢绝AI生成的影像作品,投稿作品只可做裁切、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微调,不可合成或添加元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投稿作品需保留原始文件,作为判断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本次展览最终入展的组照作品,须配合主办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组照中的所有单张照片合理拼成一张图片,拼接后的整体画幅为16:9或4:3,禁止横长条或竖长条形的简单拼接。未按要求提交则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三)其他要求

1.投稿机构、个人应保证对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投稿照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不得因创作影响相关场所的管理秩序。主办方不承担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并将追究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主办方拥有入展作品的使用权,用于网络宣传、公益宣传、文创开发等其他用途,不再另计稿酬,主办方拥有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3.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

七、参与方式

(一)点击本文下方报名按钮,按照组别提交参展作品,按要求完成投稿,并授权承诺书和授权书。

https://www.photo233.com/108


微信识别二维码进入投稿页面

(二)每人投稿限5件,1件组照内的照片不超过8幅。

(三)提交时需填写作者资料和作品信息,如选择自强组,需注明残疾类别和残疾证号,并配合主办方联系查验相关信息。

八、荣誉设置

1、入展作品拟100件,其中自强组60件,爱心组40件,同一作者择优仅录取不超过2件。

2、设置自强组优秀作品20件,入围作品40件;爱心组优秀作品10件,入围作品30件。

3、上述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其中优秀作品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2分,入围作品获入会积分1分。

评审委员会有权对获奖及入选、入围作品的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奖项设置和分布情况以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