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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3-11-1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鼓励人民群众以摄影为媒介讲好身边故事、讲好家乡故事,展现新时代各行各业昂扬向上的精神气质,表达校友们对生活、事业、家乡和祖国的热爱之情,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将举办2023年全国校友作品大展。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于1984年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创办,三十九年,桃李芬芳。2023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以促进摄影文化发展、为学员提供展示平台为宗旨。本次大展设上海分展区,诚邀2016年以后(含2016年)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学习的上海校友踊跃参与。 上海分展区 活动主办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截稿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征稿主题 1.家乡故事:社区建设、乡村振兴、美丽乡愁 2.文物风华:文物、革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 3.身边风景: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景 4.视频:题材不限 征稿方式 网络投稿 网络投稿链接通道:http://match.photo233.com/74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 识别上图二维码进入投稿专区 进入投稿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并提交作品。 投稿需要填写作品名、作者姓名、性别、地区、函授期数、手机号、电子邮箱、身份证号、投稿主题、作品阐述(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或背景说明、创作思路等)等信息。 投稿细则 1.征稿对象:2016年以后(含2016年)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学习(以及北京摄影函授学院承办的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工作坊、少数民族摄影人才培养工程培训班、中青年摄影人才库培训班、春风计划培训班等)的上海学员。 2.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每幅/组摄影作品为“1件”。每件组照摄影作品限4-10幅。 3.同一投稿者可投送不同类别。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者投送总件数不得超过10件(含10件)。 4.每幅摄影作品影像规格3-5MB,长边不小于3000PX,JPG格式,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裱,不得添加水印。 5.短视频作品:时长限5分钟以内(含5分钟),超过5分钟不予评审;主创人员不得超过4人;采用MPEG4格式,720P;大小不超过500MB。 6.投稿者需保留原始影像数据,以便作品入选后统一调用。请得到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作品的原始影像数据,未按期送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本人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投稿者如使用他人影像素材创作,须在投稿时附带使用情况、素材来源、授权情况的书面说明,未事先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不符合本规定。 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8.不接受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中获奖或入选的作品。 特别声明: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单位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其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奖项设置 上海分展区 将评选出优秀作品 100件(每位作者至多入展2件),每件作品获上海市摄协入会积分1分; 此100件优秀作品,将直接推荐进入全国大展终评。 其他说明 1.主办方有权在与本次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展览、出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3.主办方对本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2023年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全国校友作品大展 上海分展赛区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1-62484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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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3-12-2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调动广大摄影爱好者参与拍摄“健康中国在行动”的积极性,如实反映“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发展理念,展示人民健康至上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特征,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小康》杂志社共同主办“2023首届健康中国在行动摄影创作大赛”,旨在吸引广大摄影爱好者参与到这个伟大的历史时代中,用镜头记录下美好的瞬间。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 《小康》杂志社 承办单位: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影视中心 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摄影俱乐部 协办单位:上海羿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联讯广播电视科技有限公司 二、征稿主题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广大市民,征集能够体现关爱老人,市民在文化艺术氛围和美好生态环境中幸福生活的快乐瞬间,展示人民对生活的热爱之情。 三、作品要求 1、投稿图片应为jpg格式,单幅作品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或图片大小限2~5M; 2、投稿作品和题材符合主题,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图片说明(100字以内),文字叙述清晰明了; 3、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投稿数量限10件,组照作品4-8幅为1件作品,不可重复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4、投稿作品须由作者本人原创并拥有完整著作权,严禁使用、冒用、盗用他人作品投稿,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授予主办方。使用权包括在展览、网络、报刊、光盘、画册、视频,及活动相关的其他非盈利性项目中使用,不另付稿酬。征稿期间,用于宣传和展示的作品,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所有投稿作品不得在画面上打水印,否则作为弃权处理。 6、投稿者需保留原始影像数据,以便作品入选后统一调用。请得到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作品的原始影像数据,未按期送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五、投稿方式:网络投稿 网络投稿链接通道:http://match.photo233.com/73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 识别二维码进入大赛专用投稿平台 进入投稿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并提交作品。 六、奖项设置 优秀作品10件,每件补贴费用1000元或价值同等奖品,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2分; 入围作品70件,每件补贴费用200元或价值同等奖品,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1分; 所以获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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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3-11-20
作为中国和上海独具影响力的雕塑艺术盛会,第七届“中国·上海静安国际雕塑展”(“JISP”) 以“空间进化”为主题,于2023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在静安雕塑公园举办。 展览期间,由中国上海静安国际雕塑展组委会办公室、上海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第七届“中国·上海静安国际雕塑展”摄影大赛,其意义在于:积极响应“人民城市”的重要理念以及“公园城市建设”目标要求,让更多市民参与到雕塑艺术文化活动中,通过摄影人的镜头记录美好瞬间,提升国际雕塑展活动的影响力和传播力;通过摄影作品与雕塑品的融合呈现,实现艺术之间的创新融合,增强艺术的感染力,共同见证“国际静安”的全方位蜕变。 主办单位:中国上海静安国际雕塑展组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 静安雕塑公园 一、创作内容 创作主线:以雕塑展为平台,结合本届展览主题“空间进化”和“24小时开放公园美术馆”这一全新城市形象名片,在展期的各个时段,举办多场大型互动艺术活动,让民众近距离了解和记录“公共艺术的真相”,用自己的视角和镜头去解读这些杰作,让艺术与大众的生活互融,给大众提供更多的读懂公共艺术、感知公共艺术的方式。 拍摄内容:静安雕塑公园及9处延伸展点位:大宁久光中心、国泰君安绿地、彭浦新村、上海苏河湾万象天地(苏河湾中央绿地)、三泉公园、市西中学、镇宁菜市、中信泰富广场、张园等雕塑艺术作品及相关活动场景。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 - 2023年11月20日 投稿方式 摄协链接通道:http://match.photo233.com:8000/72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进入投稿区) 识别上图二维码进入投稿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并提交作品。 三、投稿须知 1、投稿作品需有本届展览相关元素,符合大赛主题,反映正能量; 2、创作器材限相机、航拍作品,投稿图片应为jpg格式,单幅作品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或图片大小限2~5M; 3、本次创作征集活动,每位作者限投8件作品,且每件作品拍摄点不可重复。投稿作品可以是单幅照片,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作品4—8幅为1件,不可重复投稿; 4、投稿作品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图片说明(100字内),作品题材符合展览主题,文字叙述清晰明了; 5、投稿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后期制作调整须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不接收经电脑软件合成的作品; 6、投稿作品须由作者本人原创并拥有完整著作权,实名制投稿,有关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7、作品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授权投稿作品的使用权给主办方,使用权包括在展览、网络、报刊、杂志、光盘、画册、视频等以及与活动相关的其他公益性用途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8、投稿者需保留原始影像数据,以便作品入选后统一调用。请得到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作品的原始影像数据,未按期送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件,创作奖励5000元/件; 二等奖5件,创作奖励2000元/件 三等奖6件,创作奖励1000元/件; 优秀奖50件,创作奖励200元/件; 名次奖获上海摄协入会积分2分,优秀奖获上海摄协入会积分1分;所有获奖作品(不含入选网上展厅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静安雕塑公园点位图 延伸展区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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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3-11-30
一、作品主题 幸福源自于多姿多彩的生活,源自于各行各业的蓬勃兴旺。为了很好地通过美丽的影像色彩来直观呈现“多姿多彩的幸福”,本次活动的来稿作品须以“幸福是彩色的--向往美好生活”为主题,通过相机、手机及航拍摄影作品,诠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的人文历史、社会变迁、人民生产生活,传递喜欢上海的理由。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2023年11月30日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黄浦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中共一大纪念馆 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 上海永业集团 上海摄界 在线阵地支持:人民网上海频道 承办单位:黄浦区融媒体中心 艺术典藏杂志社 思南公馆 黄浦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黄浦区五里桥街道文化活动中心 合作伙伴: 上海崇明生态旅游集团 上海辰山植物园 上海大世界 四、征集要求 1.参赛作品应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构思巧妙,意境深远,立意新颖。 2.参赛作品必须主题清晰、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符合人民需求,催人奋进、令人鼓舞。 3.创作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及航拍摄影作品均可参与征集;黑白、彩色均可,单幅文件不小于3M且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组照由4—8幅组成,以1件作品计。 4.投稿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后期制作调整须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不接受经电脑软件合成的作品。 鼓励以新旧对比、组照的形式投稿,注重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 5.参赛作品数量:每人每月限投稿一次,每次限 6件作品(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6.除新旧对比的老照片,建议投2022年以后新创作的作品,上届入围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五、提交方式 即日起——2023年11月30日,作品以jpg格式传送至大赛专用投稿平台:http://www.photo233.com/62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进入投稿区) 识别二维码进入大赛专用投稿平台 六、奖项设置 比赛截稿后,由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为主的摄影家团队甄选、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设佳作奖40件,每件创作补贴费用500元,计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2分; 优秀奖100件,每件创作补贴费用300元,计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1分。 七、相关说明 1.除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刊发活动征稿信息外,组委会将在“上海摄界”公众号推送活动征集等相关信息 2.组委会将从来稿中选拔部分作者,参与组委会组织的线下专题创作活动 3.“上海摄界”公众号将定期选登投稿作品,或网络评选当期最高人气奖 4.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人民网上海频道、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公众号、黄浦区融媒体平台、“上海摄界”公众号、艺术典藏杂志等平台展示 5.不定期邀请摄影专家举办摄影辅导讲座 6.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本次活动获奖作品,主承办方享有作品使用权,用于本次活动的各种展示、复制、宣传、编辑图册等,不再支付报酬 8.本次活动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