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申明: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未授权任何机构从事委托代理服务,对创作主体在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

截稿时间:2025-07-31

“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简称“市影展”)是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市参与度最广、级别最高的综合性摄影艺术展,自1997年创办以来,每两年一届,已成功举办了14届,成为力推精品佳作、培育摄影人才的重要平台。市影展是上海唯一被中国摄影家协会认定为团体会员单位摄影艺术届别展,获金银铜奖及入选作品均获得中国摄协和上海摄协入会相应积分。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打造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紧密围绕“十四五”规划收官与新征程开启的关键节点,推动文旅商体展深度融合,推进摄影创作、评奖、展览机制改革,鼓励广大摄影人以独特的摄影语言展现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拟于2025年9月下旬举办。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类别设置

第十五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设置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多媒体类4个类别,入选作品总数约200件。

(一)纪录类(约90件,含长期关注单元约5件)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待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纪录类单幅作品须在2023年1月1日后拍摄,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3年1月1日后拍摄。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作品数量限8—2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原则上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其中至少有一幅作品在2023年1月1日后拍摄

特别提醒: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鼓励用影像反映上海在新时代、新征程所取得的新成就,反映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文明、科技文化、百姓生活、对外交流等方面的种种新面貌。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二)艺术类(约80件)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拒绝完全由AI生成的图像,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作品须在2023年1月1日后拍摄

(三)创意和商业类(约25件)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由AI生成的图像不纳入征稿范围,创意和商业类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作品须在2023年1月1日后拍摄

(四)多媒体类(约5件)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多媒体类作品须在2023年1月1日后创作,每部作品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上传作品分辨率720P,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画幅比例不限(请保留1080P以上的高清视频入选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主办方)。媒体类作品中,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申报者必须在团队中担任主摄影。

投稿规则

(一)具有上海户籍、或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专业摄影工作者、业余摄影爱好者及市民均可投稿参展(实名投稿)。

(二)每位作者投稿6件为限,其中组照不超过2件。投稿图片为JPEG格式,单幅文件限5MB-10MB,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

(三)稿件题材、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图像不限。

(四)已在往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中入围过的作品不得参赛。

(五)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各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不同类别

(六)参与投稿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者还须保证其所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作品若发生侵权行为,所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七)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退稿。

(八)作品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授权投稿作品的使用权给主办方。使用权包括在展览、网络、报刊、杂志、光盘、画册、视频等以及与本届市影展相关的其他用途中使用,不付稿酬。征稿期间,若有作品宣传和展示,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

(九)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及征稿所有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征稿方式为网络征集,投稿需进入投稿专区,注册并上传作品,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方承诺不公开投稿者除个人姓名、作品名、作品说明等其他与创作无关的敏感信息。

1、投稿网址:https://www.photo233.com/112 (复制网址用浏览器打开进入投稿区)

2、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投稿区


评选和奖项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类展项分别进行评审,评审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评委、主办及协办单位员工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评审后,将对拟获奖和入选、入围作品进行公示。

奖项设置

金奖:5件,获中摄协入会积分3分,上海摄协入会积分12分,颁获奖证书;

银奖:7件,获中摄协入会积分2分,上海摄协入会积分10分,颁获奖证书;

铜奖:8件,获中摄协入会积分2分,上海摄协入会积分8分,颁获奖证书;

入选作品:100件,获中摄协入会积分1分,上海摄协入会积分6分,颁获奖证书;

入围作品:80件,获上海摄协入会积分5分,颁获奖证书。

获奖者以最高评定等级为准,不重复获等级奖。评审委员会有权对获奖及入选、入围作品的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奖项设置和分布情况以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为准。